10月13日上午,我院与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签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基地合作共建协议。校党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邵毅平,学院副院长王记清,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馆长王应有,副馆长万晓青、袁丽萍出席签约仪式。法政分院党政负责人、教师和学生代表,纪念馆各中层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与会。
邵毅平书记代表学院发表讲话。邵书记首先引用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自信阐述,指出文化自信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以及一个政党对自身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和积极践行,并对其文化的生命力持有的坚定信心。革命文化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优秀基因,革命烈士纪念馆承载了革命文化,对加强当代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具有特殊的意义。随后,邵书记指出,近年来东方学院一直以致力于建设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为目标,努力培养“四有”大学生,学院立足自身、开放协同,以强烈的合作共赢、校地共建意识追求发展,注重与校外单位的“办学对接、教学对接、学科对接、服务对接、人才对接和文化对接”,此次与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的合作共建项目就是校地共建的重要项目之一。校馆双方都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共同致力于持久、深入的友好合作,通过结对共建实现双赢。最后,邵书记强调了基地的三点意义:对于大学生而言,基地提供了多样化的教学手段,可以激发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习热情,提升课程教学效果;对于教师而言,基地是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水平、改进教学方法的大教室;对于校地双方而言,基地还是加强学习交流,共同开展理论研究与业务学习的协同创新平台。
王应有馆长在仪式上表示,馆校合作共建对加快烈士纪念事业创新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标志着纪念馆与高校在思想政治理论科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合作掀开了新的一页。纪念馆作为民政部、浙江省、杭州市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示了大量英烈事迹,收藏了大量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东方学院的合作共建,对于纪念馆在新形势下做好烈士纪念工作、讲好烈士故事、传承烈士精神,贯彻好五大发展理念,拓展纪念馆宣传教育的空间,增强纪念馆社会教育的功能,有重大的积极作用;也为纪念馆搭建更多、更好的弘扬烈士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平台,提供了参考和借鉴。希望共建双方要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注重人文内涵、机制创新、互利共赢,密切联系、加强合作,将共建工作引向深入,使之成为思想共建的基地、教育科研的平台、合作促学的典范。
随后,王记清副院长代表学院与王应有馆长签约了合作共建协议,邵毅平书记和王应有馆长共同为基地揭牌。
仪式结束后,师生们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参观了纪念馆,忆党史、铭党恩。全体与会学生党员在法政分院党总支负责同志的带领下在革命烈士纪念碑前重温入党誓词,缅怀烈士功绩。不忘入党初心,追寻红色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