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学院获批浙江省“五个一批”产教融合工程项目。
2019年,学院获批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获评“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2019年9月,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达10000余人。
2018年,学院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
2017年,学院顺利完成省教育厅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
2015年,学院获批浙江省首批十所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
2013年4月经教育部和省政府批复,浙江财经学院正式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同时教育部将我院名称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3年10月,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达9700余人。
2010年8月,学院整体搬迁至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学院按照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执行,具有独立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
2007年2月,经省教育厅核准,学院获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2007年3月,经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学院获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举办单位为浙江财经学院、浙江文华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2005年1月,学院通过教育部对独立学院基本办学条件、招生情况和教学工作进行的专项检查。
至2004年6月,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3700余人。2004年11月,根据《教育部关于对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予以确认的通知》,被教育部正式确认为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2001年10 月,学院顺利通过了省教育厅对二级学院的教学检查。
1999年8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是全省第一批被批准的八所民办二级学院之一。1999年9月,学院首届招生29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