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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日报》:市检察院与浙财大东方学院开展检校共建

时间:2018-05-25来源:海宁日报


见习记者 钱赟珩

本报讯 5月24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全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市检察院举行。双方将在师资互聘、人才培养、挂职锻炼、学术论坛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市人民检察院将指派资深检察官担任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指导老师,为学生提供校外实践教学指导,开设实践课程、讲座,每年接纳学生开展专业集中实习、实践;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将选聘优秀教师参与检察机关普法宣讲,组织学生协助检察机关开展社会调查及帮教工作,与检察机关共享教学科研成果。双方将互相提供挂职锻炼工作岗位,共同探索高素质应用型法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合作培养新模式。

东方学院设立了嘉兴市唯一一个社会工作专业。与检察院的合作促进了理论教学与社会实践相融合,培养出适应社会需求的学生。据悉,检校共建后的第一个活动是海宁市未成人保护例会,届时检察院将邀请东方学院社工系的同学参加。未来,双方还将共同举办“海宁法治论坛”,致力打造海宁法治联盟。

(附原文链接:http://hnrb.zjol.com.cn/hnrb/html/2018-05/25/content_4280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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