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概况 >> 东方校史 >> 正文

1999年8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是全省第一批被批准的八所民办二级学院之一。1999年9月,学院首届招生297人。

时间:1999-08-30来源:


1999年8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是全省第一批被批准的八所民办二级学院之一。1999年9月,学院首届招生297人。

上一篇:2001年10 月,学院顺利通过了省教育厅对二级学院的教学检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