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学院邀请海宁市人民法院盐官人民法庭庭长金逸作《村社基层社会治理与人民法庭司法延伸》专题讲座。讲座由法社学院院长邵培樟主持,社会工作系教师、23级法学专业学生参加。
邵培樟向同学们抛出了“人民法院(庭)的法律属性与法定职能什么?”“社会治理体系中是否有人民法院(庭)的位置?”“人民法院(庭)为何以及如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三个问题。
金逸阐述了人民法庭的法定职能以及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职能定位,认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基层社会内在的且被实践证明有效的治理方法,她提出了人民法庭参与村社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路径和具体举措,并通过结合现实案例,让同学们了解到更多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解读了正在形成的“诉讼社会”概念。在互动交流环节,金逸与同学们积极互动,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热心解答。
据悉,举办社会治理法治实务系列讲座是法社学院扎实推进法学专业(社会治理法治方向)建设的重要举措,后续将陆续推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务》《信访工作法治化》《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法治化》等专题。
近年来,法社学院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法治方向人才培养路径,先后与海宁市人民法院开展“法治人才共育战略合作”、开设《社会治理法治专题》课程、开展“西山经验”学习参访的移动课堂、走进法治乡村建设示范点和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通过“学生走出去、专家请进来”,让学生深入基层、近距离观察基层社会治理,并在实践中感悟法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在专家的引导下思索基层社会治理如何法治化等问题。(文:马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