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比天大,研教结合
“课比天大”四个字被刻成匾挂在中国政法大学教学楼,这是韩娟老师母校师生的共识,也是她始终坚持的教学理念和职业操守。“身为一名老师,教书是第一要务,尽管科研很重要,但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对坐在教室里的每一个学生负责更重要”。课堂上讲到法律条文时,韩娟老师总是能一字不差地背出来,“法律学习是枯燥的,也是有趣的,不能死记硬背,而是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去记忆,要去了解法条背后的法理知识。即使法律常改常新,但理解始终是学习法律的重要途径。我们所学的法律条文经常处于修改之中,但是我们学过的理论知识依旧是有用的,所以我们同学在课程学习中不仅要了解现行法的规定,更要掌握法学理论知识,这样以后即使法律修改了也能够通过自学去掌握新的法律规范。就像我当年读书时学的法律条文现在很多都已经修改过了,我也不断在学习新法。”韩娟老师认为法学学习首先要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同时也要掌握现行法律规范,这是从事实务工作或理论研究的基础。
韩娟老师目前的研究方向是企业与公司法方向,主要关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问题,她常分享研究成果,将前沿的理论成果带入课堂,“法律往往是滞后的,这就需要给学生补充前沿的理论研究知识,让学生了解到更多他们平时无法获知的信息,从而提高自身的水平,燃起理论研究的兴趣,这才是教育的意义。”
双师双能,润物无声
除了教师这个身份,韩娟老师还是一名执业律师,她主要代理合同纠纷案件。在专业选修课《合同法》上,她将办理过的案例搬上课堂。在“债的保全”“代位权行使”问题上,她就用上了实际经办的案件,结合实务向学生分析法律在实践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劳动法》课程实训期间,韩娟老师将办理过的案子进行改编,作为教学实例供学生探讨学习,并通过模拟法庭,仿照真实的场景处理案件,而不是仅仅局限于书本内容,纸上谈兵。
本科期间,韩娟老师在机缘巧合之下去民政部实习了三个月,期间正好参与了一部分慈善法的立法工作。执教后,韩娟老师一直致力于慈善法方面的研究,更是和法政学院的各位教师们组成了一个慈善法研究团队,立项多项省部级课题,科研成果多次获奖。经过多年的积累,她在慈善法研究领域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个研究方向也成为她研究的兴趣所在了。
良师益友,十年如一
韩娟老师来到东方学院执教已是十年整。研究生毕业时,她和大部分法学学生一样想去法院工作,成为一名老师是机缘巧合。“真的成为一名老师后,我才发现,其实法院的工作并不是真的适合我,和学生在一起学习、进步和成长让我觉得特别开心,学校这种温暖而又熟悉的氛围让我感觉到舒适,渐渐的我就爱上了这份工作,或许这就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韩娟老师说道。
“从学生变成老师,那种感觉很奇妙,跟坐在下面当学生时完全不同,好像身上肩负了某种责任一般。”初次站上讲台,韩娟老师感觉到的是一种不可思议,“教师这份工作需要有‘使命感’与‘责任感’,拥有了它们,那么这份工作就不会让人心浮气躁或精疲力尽,反而还能获得心灵上的愉悦。”
“娟姐”是学生对她的昵称,“有一年法政大联欢,我还和梁美英老师还跟同学们一起跳了一支舞呢,”她笑着说道,每到毕业季时,她的心里总是很复杂。看见自己辛勤培养的学生,或找到理想的职业,或考研成功上岸,她感到无比欣慰,却又因同学们即将离开校园和班级而感到不舍。但最后,种种复杂的情绪皆化作美好的祝福。(文:学生记者/应佳敏)